人是有情的 · 散文導讀 · 03
判詞寫下以後,人還能改變嗎?
我們比書裡的人先看見了結局。接下來的閱讀,是等它兌現,還是仍然看著他們生活?
涉及前八十回人物與情節;不揭開原創後三十回的關鍵轉折。
讀者先拿到了那一頁
第五回,寶玉走進太虛幻境,看見冊頁上的畫和判詞。他看不懂,讀者起初也未必懂。但隨著後面的日子展開,我們漸漸能把人名填回去。再遇到她們,心裡便比從前多了一件東西:一個預先知道的結局。
這是很強的敘事力量。熱鬧還在眼前,散場已經透進來了。人正在說笑,我們卻聽見話裡有她自己不知道的回聲。
可這種知道也會改變我們的眼睛。香菱來學詩,我們看見的是她寫出了一首詩,還是她離那句判詞又近了一步?妙玉端出茶具,我們聽的是她此刻怎樣與人相處,還是趕著替未來的劫難尋找理由?
判詞讓閱讀變深,也可能讓讀者變急。人還沒活到那裡,我們已經替她點了頭:果然如此。
「後來會怎樣」不是「她活該如此」
有一層誤會,得先拿開。一個人將會受苦,與一個人應當受苦,不是一回事。判詞預示一種遭逢,不等於人物已經被審判完畢。
妙玉有潔癖,有驕矜,也有讓旁人不舒服的地方。可從「我不喜歡她」走到「她遭難正合適」,中間跨過的不是一小步。把悲劇讀成性格缺點的懲罰,會讓我們不知不覺站到施加傷害的一邊。
香菱也一樣。命苦並不是她最深的身分,更不是她必須完成的任務。她學詩時所付出的心力,不因後來可能發生的不幸而變成徒勞。那是已經真實發生的生活。
我所說判詞不能封住人的後來,首先從這裡開始。不是先許諾改命,而是先拒絕把受難當作一個人應得的答案。
改變必須有人去做
但緊接著就有一個嚴厲的反問:這樣一來,想救誰就救誰,前面的伏線還有什麼用?
這個反問應該留下。小說若鋪了很久的危險,最後只因為寫作者捨不得,便突然出現一位萬能的好人,危險就不是真的,救援也沒有分量。人物會從命運的道具,換成作者善意的道具。
在我的續寫裡,前八十回已經發生的事不能抹掉。至於指向未來的文字,我嘗試把其中的走向與判語分開讀:有的指向一種危險,有的同時在替這危險解釋意義。這是本項目的讀法,不是所有判詞唯一正確的釋法。
若要偏離原先的走向,故事裡就得出現足夠具體的事情。誰作了決定?他為什麼會這樣決定?先前哪一段關係讓這個決定成為可能?救一個人,要付出什麼,又會留下什麼後果?這些問題,不是一句「人有選擇」就能省掉的。
而且,人的後來不全靠自己改。有人已經沒有力氣,有人被關在門裡,有人連求救都無法被聽見。這時改變可能來自另一個人肯出手。若把所有不幸都歸為「她還沒有勇敢選擇」,便又換了一種方式責怪受難的人。
不能同時滿足的,也要承認
另一種困難是,材料並不總朝一個方向指。判詞、曲文和不同批語,可以留下彼此牽扯的要求。選擇一條路,就可能無法照顧另一條。
我不能先寫出喜歡的情節,再把所有文字都解釋成早就在等它。如果一條暗示沒有照走,就應當說明沒有照走;若改了意思才得以接上,也應當承認那是改讀。留下不合,比宣佈處處吻合更誠實。
這也意味著,寫作者不能站在判詞之上,替人物頒發自由。我可以為她安排選擇的處境,卻還得接受讀者的追問:這一回真是她作的選擇嗎?還是我把自己希望聽見的話,放進了她的嘴裡?
暫且不用知道後三十回怎樣回答。只要再回去讀一讀香菱學詩,便能先練習另一種看法:不忙著把那一頁冊子壓在她頭頂上。她今天改了一個字,旁邊有人認真聽。這一天本身,值得寫。
想進一步看依據與論文
參前八十回第五回判詞、第四十一回品茶與第四十八回學詩,以及總篇第4、6、9節、專題一。把未來指向文字區分為走向與判語,是本項目的處理方式;不冒充無爭議的原作釋義。
這組散文會隨後續專題研究繼續增補。你不必先讀論文,也不必一次讀完;從一個問題進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