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有情的 · 散文导读 · 02

为什么还要接着写《红楼梦》?

一个结尾不只回答后来发生了什么,也会回过头来,改变前面那些日子的意思。

涉及程高本后四十回的结局;不披露原创后三十回的具体替代情节。

那一叠诗稿

黛玉把诗稿投进火里的场面,很难忘。纸页还在,写过它们的人却已没有多少时间。我们知道接下来要失去什么,便连火也看得格外清楚。

这是程高本后四十回的情节,第九十七回的回目叫“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这一版让许多人第一次读到了一个完整的《红楼梦》,也陪着这部书流传了很久。它打动过人,不必为了另写结尾,就否认这种打动。

可是,动人之后,我总被一个问题留住:焚去的只是几张写给宝玉看的纸,还是黛玉以诗度过的一生?

她的诗当然有爱情,也有对花木、时节、身世与尊严的感受。写诗不只是她恋爱的一种办法。如果最终用“断痴情”替这一切收束,诗的其他来处是否也一起被火遮住了?这个疑问不是在证明原稿必定没有焚稿,而是在问:我是否愿意这样理解她。

先得到,再放下

宝玉的结局有另一个让人停住的次序。程高本里,他先中举,随后离家而去。读起来,他既完成了家族对功名的期待,又走出了功名。两边似乎都有了交代。

但前八十回那个总与“仕途经济”不合的宝玉,是否必须先在这条路上获胜,才有资格不再走它?一个人离开某种生活,是因为已经得到它,所以可以看破;还是因为终于明白,那本来就不是自己愿意过的一生?

两种离开,看起来都在转身,分量并不相同。前一种仍可能让成功充当通行证:你得先证明做得到,才可以说不想做。后一种则要承担没有这张证明的处境。

我提出这个问题,不是在贬低出家,也不认为留下来生活就天然高于离开。每个人要走的路,需要在他自己的经历里成立。宝玉如此,惜春也如此;不能拿一人的答案,替另一人结账。

家恢复了,人就安顿了吗

到了通行续书的末尾,还有“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许诺。家族败落之后,后辈仍会有出息。读者一路受了那么多苦,这一线回暖,确实容易让人松一口气。

可是前八十回已给了我另一种追问。那些人的悲欢,是不是最终仍要用贾家能否重新兴旺来计算?若家道恢复,先前付出的生命、被逼走的人、没有被听见的话,就都取得了合适的位置吗?

我想接着看的,是家散以后的人。失去了庇护,有人会更难活;脱离了原来的门第,也有人第一次不得不自己决定。家族的兴衰当然重要,但它不能代替每一个人的后来。

这是我与这个结尾的分歧,不是对所有读者的裁决。有人会从同一个结尾读出别的东西。要回应这种分歧,只说一句“我不同意”不够,我得把另一条路写出来,让人看见它能否走下去。

所以是创作,不是宣布答案

我写成的,是从第八十一回到第一百一十回的三十回原创小说。前八十回不改,后面由我接着写。它有从原作和批语得到的线索,也有借鉴、推断,以及只能由写作者承担的选择。

“诠释性复原”说的是这种写法:认真辨认留下来的痕迹,再把一种理解写成完整生活。它不是发现佚稿的声明,更不意味着纸面上已经证明的事,可以自动长成小说。

最难的地方就在“长成”。一个观点可以说,黛玉不只是恋人。小说却得写出她的时间怎样过,什么话会说,什么话不会说,她怎样处置自己的东西,又怎样对待在场的人。若这些地方站不住,再好的观点也不能替她活。

我也不能为了反对某一种结局,就把所有事情倒过来:别人写死,我便写活;别人写散,我便写聚。那样人物仍然在替一场争论办事。

这次接着写,想交出的不是一个更有权威的结尾,而是一份可以打开来读的回答。读者可以从其中看见我为何不同意,也完全可以读完以后,仍不赞成。那一叠诗稿应该怎样放,不能只由文章里的几句话决定。

想进一步看依据与论文

通行续书的焚稿、中举与家道复初,分别参第九十七、一一九、一二〇回;比较与创作边界见总篇第3节。这里说明本项目为何另写,不声称证明了佚稿的真实结局。

这组散文会随后续专题研究继续增补。你不必先读论文,也不必一次读完;从一个问题进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