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別急著跟男孩一起笑。看一看他的手正做什麼。
畫面中央,一隻胖乎乎的手握住龍嘴的一部分,手指蜷成一排;另一隻手壓在龍頭上。龍的長吻斜斜向上,張開的嘴就在男孩胸腹前方。再往上,孩子歪著頭,嘴角微微揚起。兩張嘴離得很近,一張顯得輕鬆,另一張卻被撐到極大的開口。
我們很容易先被那張圓臉吸引,再順著兩條手臂發現,笑容並沒有告訴我們動作的全部。

這件雕塑把異常強大的力量放進一個尚有嬰兒肥的身體裡,而且沒有讓這個身體變得緊張。孩子怎樣坐住、龍怎樣和他的四肢擠在一起,都參與了這份輕鬆。被撐開的嘴,還把這個緊湊的組合接到它可能的噴泉用途上。這裡的玩耍感並非戰鬥的消失,而是使力的人不必顯出使力的樣子。
作品出自十七世紀初的羅馬,現由Getty歸為貝爾尼尼父子的合作,為後來成為教皇烏爾班八世的馬費奧·巴貝里尼的宮邸製作。館方把男孩聯繫到幼年赫拉克勒斯制服毒蛇的古代傳統。在這個傳統裡,幼小的身體與驚人的能力原本就可以並存;眼前的雕塑進一步讓那種能力顯得像孩子隨手便能做出的事情。作品說明 知道這個來處,能理解孩子為什麼能夠勝過怪物;至於這種力量為什麼看起來如此輕巧,還得從他的坐姿看起。
一 力量藏在坐姿裡
孩子沒有挺胸站立,也沒有把一條腿向後蹬開,準備撲向對手。他坐得很低。一條腿向畫面左側大幅張開,膝頭圓圓地鼓出來;另一條小腿朝前落下,把腳送到基座前沿。兩腿之間不是空的,龍那條彎曲的身體橫在這裡,把孩子的腹部、手和腳連成一個擁擠的小範圍。
先只沿孩子身體的外緣看:頭向一邊偏,肩膀高低有別,伸向前方的胳膊彎曲,膝蓋向側面撐開。這不是端正安坐的輪廓。但是,最容易讓身體失去平衡的伸展並沒有出現。手沒有離開身體很遠,龍嘴被帶到腹部前方;孩子不用追逐它,只要把它留在自己面前。上身的動作因此能夠保持短而近。
低處的體積又把這份接近托住。張開的腿、橫著的龍身和前方的小腿都留在基座範圍內,形成一個寬厚的底部。越往上,形體越少,最後剩下偏斜的頭。孩子的臉可以顯得活潑,下面卻是一團相當密實的接觸關係。他看起來不費力,部分原因正在於作品沒有讓他成為懸在空中的一雙手。
這也是坐姿與故事相接的地方。龍既是他制伏的對象,又被他坐在身下。在敘事上,兩個身體有對立;在造型上,它們卻不能像兩個獨立站立的人那樣輕易分開。男孩的身體順著龍的體積安排,龍又穿進男孩的腿間。怪物沒有被舉到身體以外,變成一個可單獨展示的戰利品;它還在孩子的近處,被坐著、握著、按著。
全像高約五十六公分,寬約五十二公分。這個接近等高等寬的尺度提醒我們,它的氣勢並不靠高聳:向兩邊展開的腿和下方的龍身,幾乎和頭頂的高度同樣重要。螢幕上如果只放大那張臉,便會失去這個寬寬的底部,也失去「輕鬆」所倚靠的體積。
二 肉的圓,爪的彎
看過整個坐姿,再把注意力移到孩子的手腕。握持處的手指不是細長而分明的骨節,而是一節節擠在一起的小圓體;前臂到了腕部收窄,腕部下面又迅速鼓成手掌。腿也如此:膝頭、小腿、腳踝並沒有排成幾根平直的棒,而是連續地膨起、收攏。我們從這些變化認出幼童身體的柔軟。
龍身提供了另一種讀法。它的腹部有連續的橫向起伏,長吻的邊緣有尖突,頭側有翻捲的形狀。孩子的皮膚讓視線沿著寬大的曲面滑過去,龍的表面卻一再把視線截住,讓我們辨認一小段凹凸、一個捲曲的邊緣。兩者都用大理石雕成,眼睛卻不會把它們讀成同一種身體。
差別不只在「光滑」和「粗糙」。龍的長吻也是一段伸長的體積,但它越向上越顯得窄長,邊緣尖銳;孩子伸出的前臂則在接近手腕時仍保持著圓厚。兩條靠近的形體,一條容易讓人想到堅硬的嘴,一條讓人想到可以被捏出凹陷的肉。石頭並沒有真的變軟,軟的感覺來自形體在相鄰部位之間如何變化。
此時再看最下方,會發現孩子並沒有把怪物完全隔在自己身體之外。龍的一隻爪伸到前方腳踝旁,彎曲的趾端緊貼那條圓圓的小腿;另一邊,龍身擋住了一部分腿的去向。上面的手控制嘴,下面的腿卻與爪、軀體糾纏在一起。孩子看似隨意擺放的四肢,實際上沒有多少獨佔的空間。
這個小細節讓場景不至於變成「可愛的孩子加上一件奇形玩具」。龍有自己的爪和嘴,有能夠抓住眼睛的尖端;它的形體仍向孩子靠近。與此同時,照片中沒有一張因疼痛緊繃的男孩面孔來回應這些尖端。我們看見接觸,卻看不見相應的緊張,超常的能力便在這種不相稱中出現。
兩個身體以相近的大理石色澤呈現,使這種接觸沒有鮮明的顏色界線。眼睛必須沿著凹陷和遮擋,才能分清哪裡是腿,哪裡是龍。觀看於是帶著一點解開纏繞的工作:不是先認出兩件東西,再看到它們放在一起,而是在它們擠在一起的地方逐步辨出兩個身體。
三 兩張嘴的距離
孩子的笑並不誇張。嘴唇之間只留下一道細縫,一側嘴角揚起,鼓起的臉頰接向短短的下巴。歪頭使兩眼和嘴都偏離水平,彷彿整張臉帶著一點好奇的傾斜。照片中,他的臉朝向前方,目光也沒有沿著兩條手臂直直落到龍嘴上。
龍嘴卻佔據了另一種幅度。長吻幾乎豎到孩子胸口高度,張口形成的斜線伸進上身前的空間。它不像孩子那道細小的唇縫,只需面部一個局部就能顯出表情;整個頭部都被捲進開口的動作。我們可以在很小的範圍裡從細微的笑看到巨大的張開,而兩隻手正好把它們連接起來。
這些手讓張口不只是龍的表情。畫面右側的手指鋪在龍頭上,另一隻手在中央緊緊握住嘴的另一部分;一處按住,一處牽持。館方把動作解釋為徒手扳斷龍的顎部。館藏說明 即使不把照片讀成某個骨頭正在斷裂的精確瞬間,也能看出:龍的嘴無法由它自己決定怎樣合攏。
於是,笑容與動作不再只是「天真」和「力量」兩個詞的搭配。孩子的臉朝著外面,雙手卻持續佔有龍頭。臉讓我們願意停留,手讓我們知道停留時究竟在看什麼。兩者都沒有被藏起來,只是圓臉更容易先得到注意。
如果我們覺得這是一場頑皮的遊戲,那種感覺有具體的條件:孩子的頭歪著,身體沒有繃直,嘴角很輕;而且他似乎不必專心盯住對手。如果我們隨後覺得龍的處境不太輕鬆,也有同樣具體的依據:嘴被雙手分開,身體仍留在孩子身下。這不是要給一個神話幼童作人格判斷,而是辨認作品怎樣在一組親近的身體裡,放進並不對等的動作。
也正因為動作沒有脫離坐姿,笑才不會僅僅成為勝利結束後的表情。男孩尚未放手,龍嘴尚未合上。輕鬆持續在動作當中。這份持續,讓照片中的安靜帶著一點奇異:整個場面似乎可以一直這樣維持下去,而孩子不必換一口氣。
四 龍嘴還可能做什麼
這張被撐開的嘴,很可能不只是讓人看的。
Getty於1988年發表的入藏說明記載,一條孔道從基座底部通向龍嘴,並據此認為作品可能原擬用作室內噴泉。這裡有一個重要區別:孔道是館方報告的實物結構,室內噴泉則是由它支持的用途判斷。照片本身並沒有展示孔道全程,也不能告訴我們原來的水盆、安裝高度或水流形狀。Getty入藏研究,第184頁
不過,只要保留「如果通水」這個條件,剛才的動作就能多出一層意義。孩子把龍嘴撐開,水從龍嘴流出;一個強迫張開的嘴,同時成為讓真實流動進入雕塑的出口。出水口並非隨便藏在某處,它落在我們已經關注的動作中心:兩隻手之間,長吻與孩子上身相鄰的地方。
這樣設想,並不需要替作品補一條誇張的水柱。僅僅想到水會從那裡出來,觀看的時間就已經改變。大理石裡的手不能繼續拉,龍不能繼續掙動,而水會不斷經過那個不變的位置。雕塑所刻住的動作,可以讓另一種真正發生的運動穿過去。於是,永久張口不只意味著一個瞬間被延長,也可能成為裝置持續工作的條件。
基座上起伏不平的表面與低處聚集的身體,使這一可能用途不顯得全然外加;但它們不能單憑形狀替我們復原一整座噴泉。今天這張沒有流水的館方照片,留下的是一個獨立、緊湊的石雕組合。噴泉的知識沒有取消它作為雕塑的完整性,而是提醒我們:同一個開口,可能同時屬於故事與使用。
這也使「玩耍」多出一個層次。孩子在形象裡擺弄龍,觀看者在現實中可能又觀看從龍嘴出來的水。孩子不必真正改變手勢,作品也能繼續產生新的可看之物。它的輕快不僅來自微笑,還來自石雕如何為可能的流水安排了位置。
最後再看那隻握緊的手。它把龍嘴留在開放的位置,也把我們的注意力留在那裡。上面是柔軟的小臉,下面是緊貼的身體,中間則是一個能把表情、力量和用途接在一起的開口。這件作品的奇妙,不在於讓強大和幼小彼此抵消,而在於讓我們逐漸發現:一個孩子顯得毫不費力,原來需要這麼多形體與他一起工作。
可選閱讀 用SAE再看一次
試著暫時遮住照片最上方的頭,只保留肩膀以下。彎曲的手臂、握住龍嘴的手、寬寬分開的腿都還在。我們仍然能夠辨認誰控制著誰,卻少了一項判斷這場相遇「像玩耍」的重要依據。
再把臉露出來。改變的不是手的位置,也不是龍嘴張開的程度,而是同一個動作顯出的調子。微笑和歪頭把一種輕鬆放到使力的身體上。這種比較不需要改造雕像;在觀看時移開與恢復一部分注意力,就能發現,對動作的辨認與對整個場景的感受並不是同一件事。
這裡還要分清,補回臉並沒有給我們的判斷增加一項無關的裝飾。臉屬於正在使力的這個身體;它的輕鬆使下面的手不再像費勁地完成一項任務,而像熟練到可以分出注意力的動作。局部的姿勢沒有變,局部在整個身體裡顯出的意味卻變了。若只把臉稱為「可愛」,再把手稱為「有力」,兩項評價相加,仍不足以說明這種變化。
這可以成為進入SAE美學的一處入口:一個可見的局部怎樣重組我們對整體的判斷。先辨認遮住與補回臉時真正改變了什麼,再追問這張輕鬆的臉與正在施力的手為什麼能夠構成如此鮮明的關係。理論在這裡提供的是繼續追問的方向,不能替我們省去觀看那兩隻手的工作。SAE美學總論
圖像與資料說明
本文依據Getty所供的一張正面偏俯視照片細讀,原圖3561 × 4500畫素,館方標註為保護處理後的照片。檔案保留官方下載原樣;正文沒有用其他角度補充不可見的部分,也不把照片當作現場或觸摸記錄。底部到龍嘴的孔道據館方研究,不是從這張照片獨立確認的。
作者和年代採用現行館藏記錄:彼得羅與吉安·洛倫佐·貝爾尼尼,約1617年。早期出版物中的單一作者歸屬與不同年代,不作為本文署名依據;本文也不把某一隻手、某一張臉的雕刻分配給父子中的某一人。圖像來源與許可見圖像登記,參考資料見資料目錄。形體分析與噴泉效果的條件性推想為本文解讀。